號: 003187229/202209-00020 信息分類: 廢止失效規范性文件
發布機構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成文日期: 2022-09-07 發布日期: 2022-09-16 09:13
文  號: 宿政辦秘〔2022〕31號 性: 有效
生效時間: 廢止時間: 暫無
名  稱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提高宿州市2022年
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
政策咨詢機關: 市民政局救助科 政策咨詢電話: 0557-3255105

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提高宿州市2022年
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

來源:宿州市政府 瀏覽量: 發表時間:2022-09-16 09:13 編輯:信息公開

宿政辦秘〔202231

 
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
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切實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,按照《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〈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〉的通知》、《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最低生活保保障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皖民社救字202264號)等文件要求,市政府決定對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進行調整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

2022年,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8484元(每人每月707元),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8280元(每人每月690元)。

二、特困人員供養標準

2022年,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10764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8244元(每人每月687元)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12060元,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680元(每人每月890元)。

三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

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3檔。2022年,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715/月,半護理標準為429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58/月;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標準為501/月,半護理標準為286/月,全自理護理標準為43/月。

四、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

2022年,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為每人每年6180元(每人每月515元)。

五、執行時間

調整后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特困人員供養標準、特困人員失能失智護理補貼標準和60年代精簡下放退職職工生活救濟標準從202271日起執行。

 

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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